文闹武闹花招频出,2001京城闹楼为了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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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如果说去年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形势一片大好,那么恰逢入住高峰的

2001年却显得热闹非凡,纠纷、官司连续不断,吵声、闹声不绝于耳。

所有人都在感叹:买房难,住上房更难!因入住交房不满意而“闹楼”

者为何突如雨后春笋般地冒出?到底为什么“闹楼”?他们都是些什么

样的人?采取了哪些方式,效果怎样?这就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。

  今年,众多的期房变成了现房,每位交房等待业主验收的开发商都

多多少少地有一种“过关”的感觉。其实,只要不是什么原则性的事,

买卖双方完全可以平心静气地将各种纠纷解决掉,至少能够“大事化小

”。毕竟,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,也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。入住时容

易发生纠纷的方面及原因表现在:

  一、货不对板。开发商对业主的承诺没有兑现,例如面积缩水。按

建设部及房屋销售有关规定,在房屋销售中面积以图纸为准计算合同价

格,入住时以实测面积进行核算,允许误差率在3%以下;交房标准有变

。规划来回更改,如某小区绿化率面积与承诺不符,当初向买房人承诺

的会所入住几年了也没见踪影;公摊不合理等。

  二、收费不合理。收费不透明,乱收费。如物业管理费、物业费抵

押金、停车费、装修管理费等都存在收多收少或该不该收的问题。

  三、开发商的态度生硬。可能是经验不足,缺乏沟通技巧;也可能

是“我是开发商我怕谁”的“老大”思想作怪。京东某小区业主与物业

公司发生争执,因双方情绪过于激动,业主竟因心脏病复发抢救无效而

死亡。如果开发商及物业公司的态度好一点,事情怎么会发展到这一步

?就算是你开发商有理,出了人命,这下怎么说都说不清楚了。

  四、开发商先天缺陷。一方面开发商是从其他行业转行过来的,以

前没有做过地产,管理水平不高,经验不足;另一方面是开发商的实力

不强,资金跟不上,一味地靠施工企业垫资,拿人家的手短,说话自然

不硬气,盖房子的进度、质量只好少管少插嘴。

  五、开发商急功近利。为了谋取暴利而故意降低楼盘的品质,卖房

子的惟一原则就是以欺诈手段获取“黑心”钱。业内人士呼吁:凡属此

类“黑商”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,采取有效措施重点打击,绝不能

手软!

  六、业主跟着领头的“闹”。面对这种种打击,那些一二年前掏出

自己千辛万苦攒来的钱买下一个“梦想”的人们,盼了那么久,等到入

住收房那一天,却盼来了失望,梦想被重重地摔到地上,他们于是失落

、委屈进而怒火中烧。关键时刻,人群中站出一拨儿有头脑、有知识、

有胆识的人,他们让无望的弱势人群眼前闪现出几缕希望的火花。既然

有领头的,那么为了尽可能多地争取应该得到的利益,那就没啥好说的

,闹吧!   

七、互联网起了“推波助澜”的作用。现在飞速发展的互联网将互不相

识的业主与准业主们紧密聚集到一起,学习相关法律法规,共同研究,

商讨对策,交流经验,相互鼓励……当然添油加醋的作用也起了不少。

  八、当初买房时的不冷静也是“闹楼”起因之一。许多人过分相信

炒作,崇尚“中看却不中听”的概念,辨别能力不强,再加上社会上有

关法制的不健全,产生了纠纷,有关部门管不了,社会解决不了,就算

媒体上点了名,也没听说哪家项目开发商因曝光而倒掉的。于是,只有

自己联合起来,“文的、武的”一通招呼。这使得2001年的京城楼市不

得安宁。

          谁是“闹楼”带头人?

  领头“闹楼”者多为楼盘业主们推举出来的业主委员会成员,既然

是大家出于信任、寄与厚望地选出来作为业主的代言人,作为与开发商

、物业管理公司沟通的牵线人,绝大多数是站在业主的利益上,目的是

为了真正解决问题。领头“闹楼者”一般要具备几个条件:有一定的经

济实力和较多的自由时间,精力充沛;有丰富的买房经验,熟练掌握相

当全面的法律法规政策;组织能力非同寻常,基本能算是“社会活动家

”;为人热情,好打抱不平;有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执著个性……不过

也有个别人行为过激,以致将原本并不复杂的“小事”越弄越复杂,开

发商、业主、物业公司哪边都不满意,错失解决问题的最好时机。甚至

有个别楼盘业主委员会的一把手要求拿“工资”,可他的这份工资应由

谁来支付?开发商、物业公司还是广大的业主们?   


           “闹”招花样纷繁

  不久前,大家还在讨论在公共场所随意挂横幅、标语是否合理合法

的话题,如今,人们对小区挂标语、横幅的做法已经习以为常。据某报

记者说,在采访城南项目时,就有三个项目的住宅楼被业主挂上醒目的

大红横幅,内容是“对房子不满”。   “闹楼”分为“文闹”与“

武闹”,更多的闹法是“文武并用”。“文闹”主要指上网“闹”,有

点名气的房地产网站中最热闹的当属业主、准业主的BBS了。互不相识

的准业主们在一个虚拟的世界里互相支招儿、打气儿,发泄着自己的怨

气,联合起来与开发商斗智斗勇;另一种是与开发商心平气和、开诚布

公地当面摆问题,实在解决不了,就走正常的法律程序,由法院裁决。

“武闹”则表现为闹房展会、闹售楼处、闹同属一家开发商的其他楼盘

(主要是该开发商开发的另一个新项目的开盘仪式)等,“既然你不仁当

然我就不义”。于是,往往造成现场气氛紧张,闹不好便互相打嘴仗,

谁也不让谁,进而“大打出手”。之后是大家开始忙着开“沟通会”、

“谈判会”、“声讨会”甚至“追悼会”。而事实上,在如此对立的情

绪下,怎么可能认真地商量事情、解决问题!“大闹特闹”并没有真正

地产生良好的效果,使大家都受到伤害,可以说两败俱伤。拖了时间,

耗了精力,你说值不值?最最倒霉的要算是那些着急等着房子住的业主

了,只能在一边干着急!

            “闹”应该得法

  业内人士认为:“闹”好啊!说不定能“闹”出个成熟的市场,合

法、得法的“闹”会帮助许许多多不成熟、不明智、有侥幸心理的开发

商们成长起来,让他们充分领会“卖的精,买的也不傻”,“赚钱要摸

着自己的良心,千万别赚出麻烦”……

  从卖方的角度看,应该总结的经验教训是,作承诺时一定要留有余

地和退路,承诺要少一些,多为买房人办实事。要理性对待“闹楼”事

件,与买房者真诚沟通,互相理解。不要怕来律师、打官司,这是一种

社会进步的表现,也表明我们的市场正在一步步地走向成熟。

  从买方的角度说,“闹”应该得法,要有个度,不要过激过火,切

忌情绪化,欠冷静,否则有可能适得其反,事情不但解决不了,倒会越

来越糟。要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。其实,大多数“闹楼”者并不

想退房,反而想真心实意地住进这套房子,当然得是公平合理的。可能

是期望值太高了,亲眼见到了自己买下的房子,总觉得与想象的不太一

样,这是正常的。但终究一个特想买,一个特想卖,就应该和和气气地

互相看成是合作伙伴,干嘛弄得跟冤家似的!

  人说买房难,交房入住难。其实,所有这一切纠纷问题都应该在签

订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时“望、闻、问、切”好,否则无论是入住、验

房还是以后的物业管理一系列问题都将是一大堆的隐患。需要提醒买房

人注意的是:签合同前先问问自己:“我想好了吗?”签合同时千万加

倍小心,尤其是要签好合同的补充协议,如果觉得拿不准,下笔前先请

律师等专业人士帮您把把关。



        作者:叶晴     摘自:北京晨报